长命契买房风险:夫妻vs母子差异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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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命契买房风险:夫妻vs母子差异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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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买房时,“长命契”是一种常见的联名持有方式。不少买家认为长命契只是文件上的选择,但实际不同的家庭组合使用长命契,其后果可能完全不同。特别是夫妻买房与母子买房,在继承、权益分配、家庭期望方面存在本质差异。以下将以较为正式及清晰的方式,逐点分析。

一、长命契如何运作

长命契属于联权共有形式,主要特点包括:

  • 物业由所有业主“共同不可分割”拥有
  • 每名业主法律上拥有等比例权益
  • 不能单独出售自己的持份
  • 任一业主离世,其权益自动转移予余下业主(不受遗嘱或法定遗产分配法则限制)

🔷 二、夫妻以長命契買樓的優點

對於夫婦而言,長命契能帶來若干明確優點:

1|继承程序快速、直接

若其中一方去世,其业权自动全部归于在世一方,无需进行遗产承办程序,也无需等待遗嘱验证。这确保遗留一方可:

  • 继续居于原有住所
  • 处理按揭、物业管理等事宜
  • 按需要转售或再融资

2|减少家庭争议

夫妻以外的家庭成员(例如兄弟姐妹)无权因遗产问题干涉业权安排。长命契可有效避免争产,为夫妻共同财产提供高度保障。

3|按揭审批流程较顺畅

银行一般视夫妻为共同借款人,收入结构、还款能力较易审批。长命契与夫妻财务安排相吻合。

🔷 三、母子以长命契买房 —— 潜在风险高

虽然长命契本身没有问题,但当其应用于“父母+其中一名子女”的组合时,便可能产生与家庭期望不符的后果。

❗ 1|父母原意是「公平」,法律结果却是「偏向一人」

例子:母亲与大儿子以长命契持有物业。母亲离世后,其份额将自动归于大儿子。其他子女无权承继,即使有遗嘱亦无效。

这常造成家庭误会:父母以为自己在「共同拥有」,但法律结果却令某一子女成为唯一业主。

❗ 2|若子女先離世,其配偶或子女亦不會繼承任何權益

假如子女不幸早於父母離世:

  • 其配偶
  • 其子女
  • 其法定繼承人

一概無權繼承物業份額,業權將自動回到父母名下。這與一般家庭認知可能出現重大落差。

❗ 3|日后出售物业需全体业主一致同意

长命契必须由全部业主共同处置物业。若父母与子女意见不一致:

  • 想卖不能卖
  • 想按揭不能按
  • 想分配亦无从分配

可能导致家庭内部长期僵局。

❗ 4|最终业权由「最长寿者」独得

长命契的核心即为:最后生存的一位,最终取得整幢物业。

在亲子关系中,这往往会造成其他子女不满,亦容易造成误会。

🔷 四、母子買房更适合使用什么产权方式?

✔ 1|分权共有

可明确列明份额:如 70/30、50/50。优点:

  • 每人可按遗嘱分配其持份
  • 可按家庭意愿在不同子女间平均分配
  • 更易反映实际出资比例
  • 避免长命契的「自动承继」问题

最能避免家庭误会。

✔ 2|父母单名买房、子女作按揭担保人

适合希望控制产权,而又需要子女收入上会的家庭。产权安排清晰、继承更容易处理。

✔ 3|如仍使用長命契,應同時制定遺囑或家庭協議

以避免日後爭議,清晰表達意願。

長命契是一項法律工具,能否達到目的,完全取決於家庭關係與期望。懂得用,是便利;用錯地方,便成為家庭糾紛的源頭。

如想了解長命契與分權共有的基本法律差異、租約簽署風險,可參考:

【長命契】香港租屋如何簽署聯名物業的租約?

半契樓折讓背後的陷阱

法律 租约 置业 业主 租客

作者:LetsGetHome 租赁平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