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租約租客業主稅務
【業主必睇】租客欠租後Block埋WhatsApp點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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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|幾時開始可以行使「終止/沒收租約」嘅權利?
租金到期後超過 15 日仍未繳付,法律一般推定業主可行使沒收/終止租約的權利;但租客如果在業主正式取回單位前把所有欠租補清,通常可「救回租約」。
一旦逾期,業主可先發追租+違約警告信(列明金額、限期、後果),並保存送達紀錄,方便之後入稟。
Q2|想沒收租約先發現原來租約同CR109都未蓋印?
將租約打釐印並交CR10是追租的先決條件。
- 印花(Stamping):租約簽署後 30 日內要到稅務局蓋印;未蓋印的租約不能在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,亦不能由公職人員「接納或處理」。建議用 e‑Stamping 線上辦理,簡單又方便。
- CR109(住宅租約通知):按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,如未獲差估署署長簽注 CR109,業主不得提訴追討租金;租約簽署1 個月內呈交免費,逾期可補交(需付費)。
Q3|處理欠租有咩方法?
土地審裁處(Lands Tribunal):收樓+追租+佔用補償
最常用渠道;可同時申請收回單位、追討欠租及佔用補償(mesne profits)。審裁處有權一併就租金、佔用補償及遺留物處置作出命令。
小額錢債審裁處(SCT):只追錢、不收樓
適用於欠租 ≤ HK$75,000 的金錢索償;不能取得收樓令,要收樓仍須另走土地審裁處。
「收樓」的詳細流程可參閱〈業主與租霸的對抗:從行為特徵到追租收樓實戰策略〉。Q4|可唔可以「自己換鎖/停水電」趕人走?
唔可行。 租約(即使無寫明)默示「寧靜享用」(quiet enjoyment)承諾,業主不得干擾租客正常使用處所;切斷水電、換鎖等通常屬違反此承諾,風險極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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