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租約置業按揭租客
【買樓前查冊】見到「某專有名詞」即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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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|哪一類屬最高風險?為何?
訴訟登記(Lis Pendens)
- 已登記的訴訟登記必須憑法院命令撤銷並辦妥登記,方屬可接受的完成狀態;在未撤銷前,多數銀行不會放款,交收風險極高。
Q2|訴訟登記(Lis Pendens)與 警告登記/同類權益提示 (Caution) 有何差異?
- 訴訟登記(Lis Pendens):顯示物業涉及進行中的訴訟;只能按《土地註冊條例》(Cap.128)第19–21條申請法院命令撤銷。
- 警告登記/同類權益提示(Caution):屬權益主張的提示機制;在現行制度與將來的《土地業權條例》(Cap.585)下,屬提醒性質,完成前宜取得撤回/無異議文件再交收。
- 無論屬何種提示/警告登記,在交收前取得撤回或妥善處理的書面文件最穩妥。
Q3|屋宇署/政府法定命令(危樓令、修葺/清拆令等)對交易的影響與處理?
- 政府可代辦工程並追討費用+監督費+附加費;相關命令及合規狀態常會登記於土地註冊處。
- 常見做法:
- 由賣方於完成前清理命令並提交合規證明;或
- 以價金調整/留置金對沖仍待完成部分(列明時程與責任);或
- 買方承接(須折讓+明確時程+責任分配),並預先與銀行/保險確認可接受性。
- 另類「不利項目」:若見地政總署違契警告信(俗稱「釘契」)已登記,屬合約性負擔,一般須先糾正或就價金/責任安排妥當才可完成。
Q4|未註銷按揭/法定押記對完成有何影響?如何以合約管理?
- 原則:收樓日必須交付可註冊之清潔業權;如查冊仍見 Mortgage/Legal Charge(常見為 all-monies 押記),須以有效解除文件(Release/Discharge/Receipt on Discharge of a Mortgage/Legal Charge)於完成日同日辦妥並遞交。
- 合約建議:把「撤銷/解除並可登記」列為完成先決條件+長停期限;屆期未達成,買方可無責解除/順延並暫扣部分樓價(按約定)。
重要風險提示|訂金託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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