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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租房:押金扣租的三大法律风险与业主自保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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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租房,标准做法是“两按一上”。不少租客为了灵活周转资金,总会试探性地问业主:“既然我有两个月押金在你那里,不如最后两个月不交租,直接扣掉它吧?”这种做法是否可行?背后又有什么法律风险?
这看似方便,对于业主而言却是极高风险的陷阱。本文解析为何“押金扣租”是大忌,以及业主如何用3招专业自保。
押金可以代替租金吗?
很多租客,甚至新手业主都误以为押金等于“预缴租金”。这是错误的法律概念。
- 租金: 是租客使用物业的代价。
- 押金: 是业主持有的“保证金”,用途只有一个:确保租客履行合约责任(包括交租、维修、缴费)。
如果业主接受“以押代租”,即等于在租客搬走前两个月,主动放弃了这笔保证金。
风险解析:为何最后一分钱都不应该扣?
若你让租客用押金抵销租金,到了“交吉”当日,你手上将会是$0筹码。这时你将面临香港常见的三大“走数”风险:
- 水电煤滞后: 香港的水费、电费单往往在截数后1-2周才寄出。
- 还原单位争议: 验楼时发现地板刮花、墙面涂鸦或遗留大型家具垃圾。清拆费随时过万。
- 追讨成本高: 租客一旦搬走,要为了几千元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,时间成本极高。
业主必学3招自保
要拒绝租客又不想撕破脸,业主应坚守以下3个专业步骤:
1. 合约精神
在租约包含此条款:“租客不得以所缴付之押金,作为抵销任何租金。”
2. 坚持“先验楼,后退款”
业主必须坚持标准流程:交租 → 交吉验楼 → 扣除损耗 → 退还押金
3. 折衷方案:主动施压
在租约结束前一至两个月,主动联络租客确认最后付款安排。必须明确告知,若未能如期交租,将直接导致押金被冻结或没收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