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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护署何时会带走狗?法律门槛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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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邻居投诉狗只,不少狗主都会有一个深层恐惧:会不会有一天政府人员突然上门把狗带走?事实上,香港是严格的法治社会,宠物在法律上属于私有财产。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力受法例明确规限,绝不可能单凭邻居一句“怕狗”或“狗吠声扰民”就采取没收行动。究竟什么情况才会真正触发渔护署的强制执法?
Q1:只要有人投诉,渔护署就会上门捉狗?
不会。
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执行与动物相关的法例,主要包括:
1️⃣ 《狂犬病条例》
- 规定所有超过五个月大的狗只须植入芯片、接种狂犬病疫苗及持有效牌照。
- 授权署方在怀疑涉及狂犬病风险(如咬伤人)时,扣留动物作检疫观察。
- 规管危险犬只及大型犬只。
2️⃣ 《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》
- 禁止任何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。
- 授权执法人员(包括警方及渔护署)在有合理怀疑发生虐待时,检取动物作调查及保护。
换言之,邻里争执、单纯怕狗并不是触发渔护署“带走狗只”的法定理由。
Q2:什么情况下,狗真的有机会被带走?
以下几类情况风险较高:
根据上述法例,必须达到极高的法律门槛,署方才有权带走狗只:
- 涉及咬人或公共安全: 如发生狗咬人事件,警方通常会先介入处理。为确保没有狂犬病风险,渔护署会要求狗只接受为期 7 天的隔离检疫(部分情况可申请家居隔离),而非永久没收。
- 怀疑虐待或严重恶劣饲养: 如单位内出现缺乏食水、狗只严重营养不良或明显的医疗忽视。在具备证据或合理怀疑下,警方或渔护署可检走动物调查。
- 无有效狗牌或违规犬种: 未植入芯片或未领牌属刑事罪行,可被检控罚款。但在没有其他危险因素下,通常会要求狗主限期内补办,未必会直接没收狗只。
Q3:单纯因为“怕狗”或“狗吠”就会被捉走吗?
几乎不会。
“怕狗”属主观感受,除非狗有实际攻击或失控行为。
渔护署并无任何法例授权可以“因邻居怕狗”而没收犬只。若邻居投诉狗吠或感到主观不适,通常属于以下两种情况:
- 屋苑公契问题: 属于物业管理处的管辖范围,政府部门不会介入屋苑的行政纠纷。
- 噪音滋扰(第400章《噪音管制条例》): 如果狗只长期严重吠叫扰民,邻居报警后,警方可根据此条例介入。若噪音指控成立,狗主会面临罚款(最高可处罚款 $10,000),但执法人员依然无权因此带走狗只。
Q4:如果真的收到渔护署来电,应该怎样做?
官方建议如果接获查询,饲主应:
- 冷静回应
- 提供狗只合法资料(牌照、芯片)
- 说明照顾情况
- 提供相关改善措施
若没有违规,通常不会有进一步行动。
投诉本身,绝对不足以构成没收动物的法律门槛。 只要狗主尽了法律责任(打齐针、领齐牌、无虐待),就无需因邻居的一句“打去渔护署”而终日惶恐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