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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二手樓買賣維修費糊塗帳】大維修資助歸邊個?賣左樓收唔返政府資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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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業主夾錢,新買家收錢?政府資助歸錯人的陷阱
假設:法團通過大維修,每戶需夾 $50,000,同時申請了市建局或政府資助計劃,每戶可獲 $20,000。
痛點:資助發放需時 1–2 年
政府或市建局資助,通常在工程:
- 完成
- 核數
- 批准後
才會發放給法團。
法團收到款項後,只會按當刻土地註冊處資料,將款項分派予現任業主。
如果您在工程期間已賣樓:即使當初 $50,000 是您支付,兩年後的 $20,000 資助,仍會直接發給新買家或存入該單位管理費戶口。
新買家變相「無本生利」。
業主實務自保方法
若您準備賣樓,而大廈正等待發放資助,必須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中加入附加條款,沒有白紙黑字,舊業主基本無法追討。
分期付款中途賣樓,維修費尾數誰找數?
大維修金額高昂,法團不少時會容許分期付款,例如:
- 每月 $2,000
- 分 24 期繳交
如果在第 6 期時賣樓,剩餘 18 期由誰負責?
痛點:買賣雙方容易各執一詞
賣方常認為:「我賣了樓,翻新後我用不到,尾數應該新業主供。」
但法律實務重點在於:
- 維修費責任產生的時間點
只要該筆維修費是在您仍是業主期間,經業主大會通過而產生的法定責任,該筆債務原則上屬於您。
若賣樓時:
- 沒有披露
- 沒有安排清繳
- 買家律師在查冊或向法團索數時發現,買家可要求取消交易,甚至向賣方追究損失。
業主實務自保方法
賣樓前應:
- 主動披露所有已通過但未繳清的維修費
- 與買家在臨約清楚列明:
- 是「賣方成交前一筆過清還」
- 還是「買方願承接餘下期數」
- 並在樓價上作出反映
一切必須寫入合約,不能靠口頭承諾。
剛簽新租約就收到強制驗窗令,維修費吃掉一年回報?
不少收租業主最怕:剛簽兩年死約,法團或屋宇署即發出維修令。
痛點:搭棚貴、工程擾民、容易逼走租客
有些業主以為:法團搭棚,可順便做自己單位的私人驗窗或冷氣機喉維修。
但實務中:
- 法團承辦商對私人單位報價往往較高
- 自行搭棚又要配合法團工程進度
- 搭棚期間噪音大、無法開窗、灰塵多
結果:
- 租客投訴
- 要求減租
- 甚至提早解約
維修費連帶租務風險,一次過爆發。
業主實務自保方法
在「交吉期」(舊租客搬走、新租客未入住)應:
- 主動查詢法團未來 1–2 年維修計劃
- 預先處理:
- 強制驗窗
- 單位內老化喉管
- 外牆冷氣機支架
避免租客入住後才搭棚施工,引發持續租務糾紛。
結語
舊樓潛在回報高,但同時伴隨:
- 法團夾錢風險
- 政府資助時間差
- 維修對租務的衝擊
無論您選擇:
- 出售套現
- 繼續收租
必須對:
- 維修費
- 資助歸屬
- 付款責任
有清晰規劃,否則幾萬元的利潤,隨時一紙合約錯誤就蒸發。
FAQ
Q1:大維修資助一定歸新業主?
法團派發資助時,一般只認可當刻的現任業主,如無特別合約條款,資助通常歸新業主。
Q2:分期繳交的大維修費可以轉給買家嗎?
可以,但必須在買賣合約內清楚列明,並獲買家同意,否則法律責任仍屬原業主。
Q3:可以要求買家代我收資助再轉給我嗎?
可以,但必須寫入臨約作為附加條款,否則缺乏法律依據。
Q4:收租單位適合什麼時候做強制驗窗?
最理想時間為交吉期或未放租前,避免租客入住後搭棚施工,引發租務糾紛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