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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必读:出租房屋三大法律陷阱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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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您将单位出租,而租客在屋苑内惹上麻烦时,法团究竟会向租客追讨,还是直接向业主发出律师信?
以下拆解 3 个最常见的放租法律陷阱。
租客养狗或噪音扰民,法团可以向业主“钉契”?
不少屋苑的大厦公契会列明:
- 不准饲养宠物
- 不得制造噪音或滋扰
如果租客违规,管理处通常会如何处理?
法团只追业主,不追租客
在法律上,受《大厦公契》约束的是业主本人,而不是租客。租客并非公契的直接缔约方。
因此,法团有权以业主未能确保单位使用人遵守公契为理由,向业主发出:
- 警告信
- 律师信
- 向法庭申请禁制令
所有由此产生的法律费用,最终都会记入该单位的管理费户口。情况严重时,更可导致单位被注册欠款(俗称“钉契”)。
业主实务自保方法
租约必须清楚列明:
- 租客必须遵守大厦公契
- 因违规导致罚款或法律费用可从按金扣除
- 严重违规可提前终止租约
将法律风险由业主转回租客身上。
单位漏水浸坏下层,是法团责任还是业主责任?
“漏水”是最常见、亦最昂贵的楼宇纠纷来源之一。
责任关键在“公用”还是“私人”部分
如果漏水源头来自:
- 外墙
- 公用主喉
- 公共地方
属于公用部分,维修责任一般由法团负责。
但如果源头来自:
- 单位内分支水管
- 防水层老化
- 租客忘记关水喉
则属私人部分,法律责任在业主身上。
下层业主可循民事途径:
- 索偿装修费
- 追讨损失
法团亦不会为私人部分承担任何维修费用。
业主实务自保方法
出租前应:
- 检查单位水喉及防水层
- 购买保险
此类保险通常涵盖:
- 租客疏忽引致的第三者责任
- 漏水索偿风险
可将数十万潜在赔偿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。
租约写明“租客交管理费”,欠费仍由业主负责?
有些业主会在租约订明管理费由租客自行缴交,但如果租客欠交后退租失踪,会发生什么?
法团只认业主,不认租约
根据《建筑物管理条例》,向法团缴交管理费属于业主的法定责任。
即使租约写明由租客负责:
- 法团仍只会向业主追讨
- 欠款连利息及法律费一并追收
- 欠款可在土地注册处登记
导致:
- 单位难以出售
- 影响按揭
- 法律成本上升
业主实务自保方法
最安全做法是:“租金包管理费”
由业主:
- 设立自动转帐(Autopay)向管理处缴交
- 将管理费成本反映在租金内
确保物业不会因欠费而被采取法律行动。
结语
严选租客和租约条款写清楚才是业主最有效的法律防护盾。
FAQ
Q1:租客违反公契,法团可以直接告租客吗?
A:法团主要向业主追究责任,因为业主才是大厦公契的缔约方。
Q2:租客养狗,业主可以即时解约吗?
A:需视乎租约是否列明违反公契属可终止租约行为。
Q3:租客欠交管理费,业主可以拒交吗?
A:不可以,管理费属业主法定责任。
Q4:漏水一定由业主赔吗?
A:若属私人部分漏水,一般由业主负责;若属公用部分,则由法团处理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