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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放租全指南:未补价与已补价出租合规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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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为最清晰的「公屋放租全指南」──分为 未补地价 与 已补地价 两种情况讲解。
Q1|如果不补地价,是否不能出租居屋?
一般情况下:不能在公开市场出租。未补地价居屋属于“资助房屋”,用途受限制,出租前必须获得 房屋署署长批准。
但有一个重要例外:
✔ 若想“合规出租”未补地价居屋
可查明自己屋苑是否在 “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–出租计划” 名单内,如属合格并已持有单位 10 年或以上,便可按以下程序申请:
- 向房协申请 “业主证明书”
- 只可与持有 “租客证明书”+“提名证明书” 的租客签约
- 必须使用计划指定租约格式
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,在补价前原则上只能自住;要“出售、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”,均须先补价,之后才可在公开市场操作。但若符合房协“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–出租计划”条件,便可在未补价情况下,以合规方式出租整个单位或睡房予合格公屋申请人。
❌ 未获批准就出租 = 违规
如果业主在网上或私下将单位出租给普通市场租客,而该单位未补价且没有任何豁免,即违反《房屋条例》,最高可被罚款及监禁。
Q2|什么是“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–出租计划”?
此计划由 房协 推出并管理,涵盖部分房协及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。
✔ 对象
- 指定的房协及房委会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
✔ 业主条件
- 必须为该单位全部业主(包括联名)
- 持有单位业权 10 年或以上(部分转名个案可继承前业主年期)
✔ 租客條件
- 必須為已輪候公屋若干年期的合資格公屋申請人
- 需申請 「租客證明書」
👉 官方詳情:https://lettingscheme.hkhs.com/tc/
Q3|在「出租计划」下,租约通常可做多长?
按最新计划文件,标准条款为:
- 租期:2 年
- 自第 12 个月起,任一方可提前终止(一般需 2 个月书面通知)
Q4|若不参加“出租计划”而直接出租,有什么后果?
根据《房屋条例》及房委会政策,不合法出租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,后果包括:
❌ 1. 被視為违反资助房屋条件
房委会可要求纠正,严重者可收回单位。
❌ 2. 刑事風險
非法出租資助房屋(包括公屋及未補價居屋)屬於刑事犯罪,最高處罰為:
- 罰款 50 萬港元
- 監禁 1 年(以法庭判決為準)
❌ 3. 影响补价/转名/继承等后续申请
一旦被列为违规个案,日后任何与该单位有关的申请(补价、出售、继承等)均可能受到更严谨审查。
Q5|已补地价居屋出租,有没有特别限制?
一旦缴清补价,单位即视为一般私楼,可按市场规则自由出租。
✔ 已补价单位出租须遵守:
- 《业主与租客(综合)条例》等一般租务法例
- 税务条例(须申报物业税)
- 民事责任(例如维修、损毁等)
✔ 政府建议(出租住宅物业指南)
- 必须有书面租约(列明租期、租金、押金、维修责任)
- 签约后 1 个月内向税务局缴纳印花税
- 如租期超过 3 年或涉及特别条款,建议由律师审阅
- 需向差估署提交 CR109(新租约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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