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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权益:业主卖楼时的四大疑问解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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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权益:业主卖楼时的四大疑问解答 post illustrative image 楼市气氛反复,不少业主在租约期内突然放盘。租客最担心两件事:「会否即时被赶走?」以及「押金是否安全?」以下四大常见问答,助租客与业主厘清权责,减少临时交吉带来的争议。

如果租约未到期,但业主突然卖楼,身为租客的我要即刻搬走吗?

若租约尚未届满,而业主决定出售单位,一般做法为「连租约转让」。新买家需承接原有租约,租客可依原订条款继续居住。租金、租期及押金等条件维持不变,租客毋须即时搬迁。

租约在新业主手上还生效吗?押金如何处理?

在租约期内,新买家无权单方面终止合约。至于押金,旧业主应把全额移交新业主。租客交租前宜索取业权转让文件,确认押金已安全过户。

  • 如果租约超过3年且未在土地注册处注册,新业主理论上可声称对租约不知情。但现实中,买家通常会知道单位是否有租客
  • 旧业主承诺退还按金属「个人承诺」,旧业主通常会将租客的按金转交给新业主,确保租约结束时新业主有钱退还按金
  • 租客应向旧业主或新业主确认按金是否已交接,以保障自身权益

如果业主急于提前终止租约,租客能否获得赔偿?

若租约属于固定期,业主需与租客书面协议提前解约。租客可合理要求补偿,例如搬迁费及租金差额。双方达成共识后,建议签署简单协议,以免日后纠纷。

新买家可以赶走原本的租客吗?如果买家买来自住,想我走呢?

一般情况下,新买家是不可以私自赶走原有租客的,至少要等到原本租约期满。租客仍按原租约享有占用权。买家若需提早收楼,应与租客友好协商,或待租约届满后再接管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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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LetsGetHome 租赁平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