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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【居屋業權轉讓】 轉比子女要補地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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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1:「補地價」係咩?點計?
- 居屋以折扣價(例:七折)賣出;房委會保留未付的 30% 地價權益
- 想將單位放入公開市場自由買賣/出租,業主要一次過把這 30% 以「市值 × 當年折扣率」形式交回政府,呢筆就叫「補地價」
- 金額=申請當日估值 × 原始折扣率
- 市場現況:2023 年公開市場成交近 95% 係已補價居屋;第二市場(綠表 / 白居二)則有 98% 交易單位屬未補價,可見「未補」仍佔大多數
問題2: 已補 vs 未補地價——對出售/出租/再轉名有何影響?
房委會規定:除首次出售滿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,或已繳付補價,業主權益一般不得自由轉讓。如屬特殊情況,房委會可按個別個案酌情批核。
- 未補地價• 只能在「第二市場」賣俾綠表或白居二買家• 不可自由轉讓;除非屬房委會酌情批核(如繼承)
- 已補地價• 可隨意放上公開市場,賣俾任何買家• 可自由出租,毋須再向房委會申請• 可隨時做買賣或贈與,無須房委會批准
問題3: 子女須「先補地價」再承繼?
- 通常毋須:補價隨市值浮動,分分鐘動輒數十萬或以上;只要日後無立即放售/出租計劃,就冇迫切性
問題4: 自行轉讓同業主去世承繼有咩分別?
- 自願轉讓(離婚分居、想加子女名)• 必須「零金錢代價」• 準承讓人一定要已登記為家庭成員,即當初買樓時已在戶籍內• 如家庭成員外的人想接手,除非先補地價,否則房委會不批
- 業主去世承繼• 同樣「零金錢代價」,但毋須事先列入家庭成員名單• 法定繼承人(配偶、子女等)可直接申請房委會批准承繼• 承繼後單位仍屬未補地價;出售或出租才需考慮補價
「補地價」只係把政府地價權益買回來,係否預先補價,要視乎你短期有冇公開市場出售/出租需求。如果你想喺香港搵緊樓住,不妨試下我哋嘅LetsGetHome金匙屋租賃平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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