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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居屋偷養狗】無人投訴就無事?一文看清真實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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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屋是否普遍禁止養狗?
無論是早年落成還是新建的標準居屋,由香港房屋委員會(房委會)統一草擬的《大廈公契》通常都有一條標準條款:「未經經理人(即管理處)事先書面同意,不得在單位內飼養任何動物」。為了方便管理及避免爭議,居屋管理處原則上不會批出書面同意。因此,在一般情況下,在標準居屋養狗即等同明確違反公契。
居屋市場中確實存在極少數的「特例」,例如鑽石山宏景花園。這類屋苑屬於「私人參建居屋」,當年的公契是由私人發展商的律師團隊草擬。以宏景花園為例,其公契剛好沒有寫入明文禁止飼養狗隻的條款,因此業主才擁有合法養狗的權利。但必須強調,這類「無禁狗條款」的屋苑在全港居屋總數中佔比極低,屬於罕見例子。
二、無視投訴的後果:會否收到律師信?
管理處發出警告信(緩衝期)
當鄰居投訴後,管理公司一般會:
- 記錄投訴
- 發出提醒或警告信
- 要求限期糾正
此階段屬屋苑內部行政處理。
律師信
若出現以下情況:
- 多次警告無回應
- 明確拒絕糾正
- 或持續違反公契條款
屋苑管理方為履行公契責任,可能會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。
負責執行公契的實體——這可能是物業管理公司(代表房委會),也可能是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(如已成立)——為履行法律責任,通常會委聘律師向違規住戶發出正式律師信,要求立即停止違契行為。
是否會上土地審裁處?
- 強制執行公契條款
- 禁制令
土地審裁處專責處理:
- 公契糾紛
- 法團與業主爭議
- 大廈管理糾紛
在部分情況下,禁制令亦可能向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申請。
三、真實案例:天盛苑禁制令及收樓強拍事件
過往確曾出現司法介入,甚至導致業主面臨失去物業風險的真實案例。
根據《香港經濟日報》報道,天水圍居屋天盛苑曾發生涉及違反公契養狗的嚴重案件。該屋苑公契訂明不可飼養狗隻,業主立案法團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。法院裁決及後續行動包括:
- 命令停止違契行為:要求業主必須將狗隻遷離屋苑。
- 被告須支付訟費:業主被判需全數承擔法團的律師及訴訟費(共約港幣 4 萬元)。
- 執達吏收樓及擬強拍:由於該業主一直拒絕繳交上述訟費,法團最終獲法庭頒令,安排執達吏上門收樓,並擬強制拍賣該單位以收回欠款。
四、迷思拆解:「無人投訴就等於合法?」
1️⃣ 「無人投訴」不等於「合法」
即使管理員未即時執法,法律上並不構成放棄執法權。
只要公契列明限制飼養動物,該行為在法律上屬違反公契。
2️⃣ 居屋高密度環境難以長期隱瞞
居屋人口密度較高,公共空間使用頻繁。
常見引發投訴原因包括:
- 吠聲
- 氣味
- 公共地方失控
- 鄰居對衛生或安全的關注
只要有住戶正式投訴,管理處有責任按程序處理。
五、是否存在合法例外?
少數情況可能獲批准,包括:
- 視障人士的導盲犬
- 個別醫療需要個案(需醫生證明並獲書面批准)
- 早年租者置其屋計劃的既有登記狗隻
但屬個別例外,並非一般適用情況。
有意與寵物同住的市民,應在置業前查閱屋苑《大廈公契》,確認條款內容。
FAQ
Q1:居屋養狗會被管理處處罰嗎?A:大多數居屋的《大廈公契》禁止養狗,如果鄰居投訴,管理處會發出警告信,並可能進一步采取法律行動,向業主發出律師信,要求停止違規行為。
Q2:如果我養狗,無人投訴會沒事嗎?
A:不會。即使無人投訴,只要大廈公契規定禁止養狗,您仍然違反了規定。管理處有責任根據公契處理任何投訴。
Q3:如果收到律師信,我該怎麼辦?
A:您應該盡快處理問題,遵循管理處的要求。如果不遵從,法團可能會採取進一步行動,甚至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禁制令。
Q4:有什麼情況可以合法養狗?
A:少數情況,如視障人士的導盲犬、醫療需要的特例,或早期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登記的狗隻,可能獲得書面批准。但這些情況並非普遍適用。
Q5:如何避免居屋養狗問題?
A:在購房或租房前,業主應仔細查閱屋苑的《大廈公契》,確認是否允許養狗或有任何特殊條件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