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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租樓養寵物】經紀話「隻眼開隻眼閉」就真係租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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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點一:經紀話「冇事」,是否等於合法?
睇樓時,有代理會話:「公契雖然寫唔俾,但管理處平時都唔理。」
問題係:經紀講嘅說法,唔等於法律保障。
《大廈公契》係已登記文件,對業主同租客都有約束力。
即使代理口頭話「可以養」,一旦有住戶投訴,管理處或法團仍然可以按公契條文處理。
睇樓時可以點做?
- 要求代理用文字確認是否容許養寵物
- 自行到土地註冊處查閱公契
- 唔好只睇節錄版,要整份閱讀
痛點二:「寵物友善屋苑」是否代表無條件准養?
近年好多屋苑標榜「寵物友善」,但法律上,其實冇呢個正式分類。
不少公契即使容許養寵物,都會附帶條件,例如:
- 不得對其他住戶造成滋擾
- 若接獲合理投訴,可要求改善甚至移走
- 要遵守屋苑附加管理規定
即使准養,也可能違規。大部分公契都有「不得造成滋擾」條款。即使屋苑冇明文禁養,只要出現:
- 長時間吠叫
- 明顯異味
- 公共地方留下排泄物
都可能被視為違反公契。
痛點三:只寫「不得養狗」,是否可以養貓?
如果公契只明確禁止養狗,又冇提其他動物,表面上未必直接違反該條文。
但公契需要整體閱讀。即使冇禁止某一類動物,仍可能受其他條款限制,例如:
- 不得造成滋擾
- 不得影響公共地方衛生
痛點四:放狗入狗車,就一定安全?
好多人以為只要隻狗放入全封閉狗車,唔落地,就唔算違規。
但實務上,管理處處理投訴時,通常會考慮:
- 有冇違反公契明文條款
- 有冇影響其他住戶
- 是否已有投訴紀錄
常見處理程序可能包括:
- 接獲投訴後查證
- 口頭提醒
- 發出書面警告
- 交由法團處理
- 委託律師向單位業主發信
- 極端情況可申請禁制令
現實上:
- 法律行動多數針對單位業主
- 若業主因租客違規產生費用,可能按租約向租客追討
如何減低風險?
與其事後爭拗,不如租約階段談清楚:
- 在沒有明文禁養的屋苑,可提出額外寵物按金
- 在租約列明容許飼養的種類與數量
- 承諾退租時承擔清潔費
帶著毛孩尋找安樂窩,最重要親自閱讀公契、理解限制同簽約前睇清楚文件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