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賃過程中,無論是租客還是業主,都可能面臨種種挑戰,包括租金、居住品質、維修等問題。所以,我地會同大家分享啲實用建議,幫助大家減低租賃糾紛嘅風險,順利簽下租約。
當你打算簽署租約嗰時,要好好留意「租約」呢份文件,佢會界定租客同業主之間嘅權利同義務。所以,記得要確保你完全明白租約當中嘅所有條款。
不簽租約可唔可以?有啲人以為作為租客最大嘅風險可能只係唔返到押金,但其實,如果違反租約,後果可能更為嚴重。而對業主嚟講,如果租客唔遵守租約,業主甚至可能需要對其他第三方負上責任。
一般嘅租約都會講明租期、租金、繳租嘅時間、保證金、租用範圍嘅用途(例如係住宅、辦公或生產)以及有冇續租嘅選擇、點樣終止合同同埋其他有關條款。
有時我哋會聽到「租賃協議」同「租契」兩個詞,但兩者喺租期同形式上係有好大嘅區別。
「租契」係指租期超過三年嘅合約。要整份有效嘅租契,一定要經過正式嘅契約程序,包括簽名、蓋印(通常係用小紅色嘅印章)同埋交給對方。即係講,雙方必須喺兩份一樣嘅租契文件上簽名,然後交換簽咗名嘅文件。為咗保證法律效力,最好喺土地註冊處登記租契。簽租契嗰陣,個人同獨資經營者都要蓋小紅章;如果係有限公司,就要蓋公司章,同時附上董事會嘅授權書。
「租賃協議」則係指租期三年或者以下嘅合約,可以係書面,亦可以係口頭約定。對於書面嘅租賃協議,個人簽咗名之後唔需要蓋印同交換,但為咗更有保障,都建議整兩份一模一樣嘅文件,然後由雙方各自簽名,再互相交換留底。如果係商業實體簽嘅租賃協議,無論係獨資還係有限公司,都應該要蓋公司章或者印記。
業主同租客都要留意,除非租約明確話要另外嘅規定,通常租約內會有以下嘅基本隱含責任:
大廈公契其實係多層大廈嘅「守則」,訂明業主同埋租客嘅權利同埋責任,例如:
當您準備簽署租賃合約前,務必喺土地註冊處網站進行「土地查册」,查詢即將租賃物業嘅所有權情況,以確認業主的真實身份,避開所謂的「假業主」陷阱。
如果想省返同業主直接傾嘅时间,或者唔知點樣核實業主身份,可以交俾LetsGetHome,我哋為租客提供按需付費嘅查册服務。專業代理將協助您核實物業嘅所有權,確保你唔會被騙取租金或押金,喺香港租屋更安心。